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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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18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2/18聯合晚報刊登鄭重聲明啟事】

2016.2.18聯合晚報頭版本會鄭重聲明啟事

0206凌晨南台地震造成116人罹難、551人受傷。本會王清峰會長、同仁及志工犧牲春節假期,各救災隊立即動員協助救災,並提供熱食、毛毯睡袋等物資。7日起,王會長和同仁還前往台南各大醫院慰問傷者及家屬,北部留守同仁則輪值進駐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2日迅速公布後續賑濟計畫,本會唯一考量,就是「人道優先」。

無奈,每逢災難,網路、FB等傳播媒介總是不明究理、以訛傳訛,在國內外散布不實、汙衊之訊息,破壞紅十字會清譽,嚴重損害台灣國際形象。為維護紅十字會長期累積之公益形象,王清峰會長個人出資,於2016.2.18聯合晚報頭版發布鄭重聲明啟事,以正視聽。全文照登下: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鄭重聲明啟事
(本聲明由王清峰會長出資,沒有動用捐款或公款)
 
每當國內外發生災害戰亂,各界捐款給紅十字會時,總是一再遭到不實的攻擊與汙衊,即使2月6日南台發生地震,本會清晨就集結各地志工奔赴台南救災賑災,亦然。尤其近日美國及日本政府將捐款給紅十字會,還有人到美國在台協會及日本赤十字社的FB上散布不實的訊息,抹煞本會多年來在國內外人道救援的付出與成果,破壞紅十字會的名譽,損害台灣的國際形象,實在令人心痛。今再針對主要的質疑說明如下:

1. 紅十字會總會積極參與國際紅十字體系之人道運作,成果不容抹煞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 IFRC)於1919年成立, 「中國紅十字會」(Red Cross Society of China)同年成為會員國。1971年我國退出聯合國後,席位為中國大陸取代。但我們並未自外於國際紅十字體系,仍秉持國際紅十字運動七項基本原則--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普遍,積極與IFRC、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Red Cross, ICRC)及各國紅十字會(National Societies of Red Cross, NSRC)共同推動人道工作。除參與各項會議、講習或訓練,提升本會的能力外,也合作援助受到災害或戰亂之苦的36個國家,提供74次的援助,獲得國際肯定。其實,我們不只援外,台灣有災有難時也得到國外的援助,例如:921地震、八八風災、八仙塵暴,本次0206南台地震,亦然。

依據國際紅十字運動章程(Statues of the International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Movement)的規定,加入IFRC必須批准1949年的四部日內瓦公約(通稱國際人道法)。我國至今尚未批准。在紅十字會的推動下,政府目前由國防部主責日內瓦公約的國内法化。紅十字會並偕同ICRC協助國防部安排課程及講師,培訓國際人道法的種子教官。

2. 紅十字會為獨立的人道組織,不隸屬於政府或任何黨派
依據紅十字運動七項原則之中立、獨立原則,紅十字會在黨派之間維持中立,同時獨立於政府。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會法)的規定,總會有16名理事、6名監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另推選8名全國性社團負責人理事。此外雖由政府依法指派7名理事、3名監事,但紅十字會仍非隸屬於政府的組織,即使政府也認定紅十字會是民間組織,但會法同時課紅十字會在戰時及災時的任務。內政部過去雖曾補助總會大陸台閩地區災害救助業務費及辦公費,但自98年以後,即無政府補助。事實上,很多國家對於其紅十字會都給予相當的支持。紅十字會與一般民間團體一樣,恪遵會法、人民團體法、公益勸募條例、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等相關規範,也受主管機關內政部及衛福部的監督,並無逾越。

3. 總會大部分理監事是由選舉產生,均為無給職,未支領人事費
總會雖有7名理事、3名監事是由政府指派,但其餘24名理事、6名監事是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選舉或由推選產生,沒有酬庸的問題,而且會長、副會長、理監事、顧問全都是無給職,從未支領分文人事費,全部是志工。此外,對於各項捐款,總會也絕無抽佣15%的情事,以訛傳訛,誠令人遺憾。

4.2011年財報上的43億元屬各項專案的資金,絕大多數已執行完畢
本會所有專案募款(含利息)皆專款專用,按照計畫執行,當年度尚未支用完畢之部分,專案保留,在下一個年度繼續執行,財務報表皆已公告揭露。每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及勸募專案報告都經超然獨立的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及會計師查核報告均經主管機關內政部轉行政院備查。

關於2012年5月31日第575期壹週刊報導「紅十字會遭爆暗槓43億善款」,與事實完全不符。所謂43億善款,為當時正在執行的八八、日本311、緬甸、海地、東非、巴基斯坦、青海、汶川、甘肅泥石流以及南亞新增計畫等專案的軟硬體經費,都依合約及進度撥付。目前緬甸、巴基斯坦、海地、東非、青海、甘肅泥石流及南亞專案新增計畫皆已先後結案並報衛福部備查在案。汶川(含雅安)專案已執行完畢,本月底結案。至2015年12月底,八八專案執行率已達95.19%,日本專案已達99.93%。所謂暗槓43億,完全與事實不符。

5.日本311地震的捐款已執行99.93%,深受日本肯定與感謝
日本2011年311大地震,民眾捐給紅十字會的善款,都是依據紅十字會總會與日本赤十字社簽訂的協議付款。雖然2012年一周年之際尚有新台幣16億餘元未撥付,但在日本赤十字社將全部的軟硬體重建項目及金額確定後,即全數撥付。目前老人住宅、保育園、課輔中心、部分公營住宅及醫院都已完工啟用,日方並在建物前立碑表達感謝。預算執行率已達99.93%。

6.「紅十字會法」或可修正,但宜考量紅十字會的特殊性及功能
紅十字會的存在有其特殊的歷史背景、國際性、唯一性以及特殊的使命,與一般的民間團體有間,日本、韓國也都以專法設立。民國43年制定的會法或有調整之必要,但也應考量紅十字會的特殊性,使其可以順暢的在國內外執行人道救援工作,彰顯台灣的人道力量。

2016.2.18聯合晚報頭版刊出本會鄭重聲明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