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訓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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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體育署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合格證申請換發辦法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體育署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合格證申請換發辦法

壹、依    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90037748A號函辦理

貳、目  的:持有本會109年10月7日前有效期限內救生員證書(含以上資格者)
              得以參加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檢定。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辦理單位:教育訓練處。

肆、報名資格:須符合於下列資格者。
   
(一)持有本會109年10月7日前有效期限內之救生員證書,並持續服務於本
        會或各分級組織(須由所屬單位開立證明)。
   
(二)持有有效期限內紅十字會基本救命術(BLS)以上資格EMT資格

伍、報名方式:經持有本會有效期限內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簽證後,再由各分
              級組織統一申報本會繳交相關資料,並依體育署規定繳交相關名
              冊電子檔及照片電子檔。

陸、發證費用:每人收費新台幣500元整(由分級組織統一匯款至本會)。

柒、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