訓練公告
2020/12/09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體育署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合格證申請換發辦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體育署水上安全救生員訓練合格證申請換發辦法
壹、依 據:依據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109年11月17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90037748A號函辦理
貳、目 的:持有本會109年10月7日前有效期限內救生員證書(含以上資格者)
得以參加教育部體育署救生員檢定。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下簡稱本會)。
參、辦理單位:教育訓練處。
肆、報名資格:須符合於下列資格者。
(一)持有本會109年10月7日前有效期限內之救生員證書,並持續服務於本
會或各分級組織(須由所屬單位開立證明)。
(二)持有有效期限內紅十字會基本救命術(BLS)以上資格或EMT資格。
伍、報名方式:經持有本會有效期限內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簽證後,再由各分
級組織統一申報本會繳交相關資料,並依體育署規定繳交相關名
冊電子檔及照片電子檔。
陸、發證費用:每人收費新台幣500元整(由分級組織統一匯款至本會)。
柒、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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