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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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5

【兒童,無論在何時何地 都應享有兒童的權利和保護】

衝突,自然災害導致家庭成員分離-ICRC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在第74屆聯合國大會提出關於增進和保護兒童權利的的發言。今年,紀念《日內瓦公約》成立70週年和《兒童權利公約》成立30週年,ICRC卻看到了很多損害兒童權益的不當做法,因此增加了兒童的痛苦及傷害。

今天,我們看到在武裝衝突區,兒童落入不適用現行法律的特殊情況,因此沒有受到完善的保護。每天在衝突地區有數百萬兒童面臨歧視,排斥和污名化。特別是,對於與被指定為恐怖分子的團體有聯繫的兒童,我們ICRC提出三項政策和做法:
1所有兒童都應享有作為兒童的權利和被保護,無視其年齡,性別,宗教信仰或是否與被指定為
  恐怖分子的武裝團體有關聯。
2兒童的權利是不與父母分離,尊重不驅逐原則,即使遣返或等待父母與孩子要在一起。
3必須讓參加武裝衝突的兒童重返社會的義務。

各國訂定武裝訓練過的兒童,要如何待遇及使用的法律和標準。定義這一領域的政策和方法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CRC可以為各國提供政策和法律指導。

新聞來源:ICRC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支持的康復中心中,有38%的兒童是兒童-ICRC

衝突迫使兒童過早成長。他們經常成為養家糊口的人,不得不工作或到街上乞討-ICRC

衝突讓基礎設施造成損壞 孩童無法獲得安全的水和適當的衛生服務-IC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