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國際人道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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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人道法或稱戰爭法或者武裝衝突法,係以1949年的四部《日內瓦公約》以及1977年及2005年的三個附加議定書為主軸,逐漸發展或補充,國際人道法相關規範的主要目的,是在武裝衝突的情況下,保護未參與、或者不再參與戰鬥的人(傷病員、戰俘、平民),以及限制作戰的手段(特別是武器)和作戰的方法。倘若有嚴重違反公約的行為,則應接受制裁,在一國法庭或國際刑事法庭接受審判。國際人道法已成為國際習慣法(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各國政府不論是否簽署《日內瓦公約》,都必須遵守國際人道法的相關規範。
 
二、 《日內瓦公約》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在武裝衝突中,保護平民、提供人道服務與探視戰俘等法定任務,對外倡導國際人道法。加入IFRC的192個國家紅十字會,多設有國際人道法相關的國家級委員會或團體,致力於推廣與實踐國際人道法的各項規範。
 
三、 本會自1990年起曾多次參加有關國際人道法傳播的研討培訓,2001年舉辦國際人道法研討會等, 2003年ICRC完成第一批10位種子教官的培訓。2007年9月本會舉辦「國際人道法:當代的議題與挑戰研討會」,引起各方對於傳播國際人道法知識的關注。2008年初,本會理事會通過成立「國際人道法委員會」。2014年舉行「紀念日內瓦公約150周年研討會」,探究國際人道規範及在台灣的發展與應用。2015年辦理「國際人道法基礎訓練課程」,深入了解ICRC援助受拘禁者的工作。2016年7月派員赴日本廣島市及韓國浦項市,參加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辦理的國際人道法入門及進階研討課程。2018年起辦理國際人道法講座,邀請專家學者針對新興武裝衝突議題進行專題演講,推廣宣導國際人道法知識。
 
四、 本會於2009年起開辦「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競賽」,並自2010年起派國內賽優勝隊伍代表我國參加「紅十字校際國際人道法模擬法庭亞太區競賽」,得獎紀錄包括:2012年第10屆書狀季軍、2015年第13屆檢方書狀亞軍、2017年第15屆辯方書狀冠軍與辯士冠軍,以及2021年第19屆辯方書狀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