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國際紅十字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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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紅十字組織成員可以分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簡稱ICRC)、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簡稱IFRC)、與國家紅十字(紅新月)會 ( Red Cross or Red Crescent Societies)。三者皆為獨立的組織,基於共同的人道理念,結合了數以百萬不同種族、信仰與社會背景的人們,致力於人道工作。截至目前為止,全世界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認國家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共有189個。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創立於西元1863年,為一瑞士民間獨立的人道組織,也是紅十字運動的創始者,總部設在日內瓦,在全球八十個國家,運用超過12,000名志工開展各項人道工作。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日內瓦公約以及附加議定書所賦予的使命,在國內或國際間武裝衝突或動亂事件中,以中立、公正且獨立的角色,致力於保護武裝衝突下的受難者(包括傷兵、平民與戰俘等)。此外,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作為日內瓦公約的捍衛者,同時也是承認新成立的國家紅十字(紅新月)的法定機構。(相關網址:www.icrc.org)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IFRC)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歐洲陷入混亂、疫病橫生、災民流離失所,美國紅十字會領導人亨利‧戴維森(Henry P. Davidson)於1919年倡議聯合各國紅十字會的力量,成立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簡稱國際聯合會),共同致力於增進健康、預防疾病以及減輕痛苦的全球性工作。 國際聯合會的總部(秘書處)設在日內瓦,其主要的任務為:協助會員紅十字會的發展、提供各會員紅十字會天然災難救援的協助及協調各會員紅十字會間之相互救援行動、協助災難頻仍國紅十字會建立防災及應變體系,對衝突地區以外的難民提供協助與服務、協助各國紅十字會推動社區衛生保健、衛生教育、以及捐血與輸血服務等。(相關網址:www.ifrc.org)
各國國家紅十字(紅新月)會
National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
西元1863年歐洲各國政府在日內瓦集會,1864年簽署日內瓦公約,根據日內瓦公約的議定,各國政府必須頒佈特別法或行政命令成立紅十字(紅新月)會,且均保持其民間組織的自主性。 各國紅十字(紅新月)會必須遵循紅十字運動的精神與七項原則(人道、公正、中立、獨立、志願服務、統一、普遍),在平時辦理各項培訓工作、以因應戰時或重大災難發生時提供緊急救援的人道服務。隨著時代的演進,雖然各國紅十字(紅新月)會所從事的工作依據不同國家的需求而有所不同,但整體而言,促進健康、預防疾病、緊急災難的應變管理以及推廣紅十字運動精神與國際人道法等工作上,各個國家的任務是一致的。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會議
國際紅十字組織的三個主要成員原則上每四年召開一次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會議(簡稱紅十字會議)。這是紅十字運動最高的審議機構,作為擬定紅十字運動政策與發展方向的重要會議。 紅十字會議由紅十字運動成員遴派代表組成常設委員會,原則上每年開會二次,除了準備紅十字會議召開的相關工作外,亦作為組織成員間定期溝通協調的管道。

全球紅十字會成員
截至目前為止,全世界被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承認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已達192個。
各國紅十字會網站(英文),請點選進入

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組織結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