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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
【公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0403花蓮震災家用品禮券補助計畫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0403 花蓮震災家用品禮券補助計畫
113 年4 月18 日訂定
113 年6 月 7 日修訂
一、目的
(一)0403 地震重創花蓮及新北,導致許多建物經鑑定為不堪居住的紅單戶,必須遷居他處,有賴政府、社會大眾及民間團體共同協助重建家園。
(二)提供家用品禮券協助前揭受災之家庭,購買遷居後之家用品,以安定生活。
二、補助對象
因0403 花蓮地震導致房屋不堪居住之受災戶,經花蓮縣或新北市政府鑑定為紅單戶者。補助原則如下:
(一) 由房屋實際居住之所有權人或承租人得提出申請,一災址以一申請人,優先補助實際居住之承租人為原則。(二) 親友借住(無租賃契約書)者,由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三) 商業、工廠、辦公等非居住用途者不予補助。
三、補助內容
經本會審核通過者,補助每戶家用品禮券新台幣3 萬元,採一次性發放。
四、申請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 受災證明(危險建築物紅單)
(3) 由里長開立之實際居住證明
(4) 建物權狀或建物登記簿謄本影本(所有權人)
(5) 租賃契約書影本(租屋者)
(6) 簽收領據(預先出具領據,若審核未通過,申請人可於接獲通知後二週內要求退還領據)
(二)請將上述文件寄至25154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二段83 號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並註明申請0403 花蓮震災家用品補助。
諮詢電話:02-23628232 轉分機405
諮詢信箱:redcross@redcross.org.tw
(三)申請期限至 113 年 6 月 21 日止(郵戳為憑),依送達先後順序進行審核。本會得視收案狀況,隨時調整申請期限。
五、 注意事項
(一)申請資料務必確實。
(二)本會得以電話或實地訪視稽核,如有不實,申請人自負法律責任,並返還禮券或等值之現金。
(三)同意本會如有必要,得查詢或調閱申請案件相關戶籍、財稅或核對其他補助資料。
(四)審核結果將由本會以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擇期安排發放地點。
(五)申請人領取禮券當天須出示身分證正本。無法親自領取者,得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領取,受託人當天須出具本人及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六)本會將於徵得受贈者同意下進行採訪、攝影或錄影。
(七)本會保留隨時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計畫內容之權利。
申請書及領據,請下載網頁下方附件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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