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0年急救教練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建立紅十字會急救教育訓練與服務機制,提昇急救訓練品質與安全。
二、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急救教練訓練辦法。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下簡稱本會)
四、訓練時間:110年3月20日、3月21日、3月27日、3月28日,共4日,
上午8點30分至下午17點30分。(活動課程若有異動,以實際公告為準)。
五、訓練地點:本會訓練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
六、報名資格:(需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大專畢業或肄業(五專為4年級以上);或高中(職)畢業(民國60
年(含)以前出生者),志願協助紅十字會辦理急救訓練工作。
(二)紅十字會高級急救員資格(必須備有紅十字會核發高級急救員證書
且在有效期限內,方可報名參加急救教練訓練班)。
(三)身體健康。
七、訓練名額:25名;錄取訓練人數未達60%(15人)則不開班。
八、入訓測驗:
(一)學科測驗30%:急救理論與技術、高級急救理論與技術等。
(二)術科測驗70%:基本救命術(CPR+AED、呼吸道異物哽塞)、包紮、
骨折固定等。
(三)入訓測驗合格標準:學科及術科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四)錄取排序:入訓測驗合格者,將以測驗總成績由高至低進行排序
(若有同分情形則依序再以術科成績、學科成績進行排
序),正取25名,餘列備取。
(五)入訓測驗時間:110年3月6日上午9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
(六)入訓測驗地點:本會訓練教室(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
九、發證辦法:須全程參加訓練(無請假時數),學科、教案設計及教學實習三項成績
均須達70分以上,可取得紅十字會急救教練證書(3年效期);效期屆
滿之換證辦法依照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訓練規章彙編執行。
十、訓練課程:依本會急救教練訓練辦法規定辦理,課程內容如附表一,課程表將於
訓練報到時公告(課程若有異動,以實際公告為準)。
十一、費用及報名:
(一)費用:每人新臺幣1,500元(含報名、入訓測驗及訓練費用)。
(二)繳費(費用請”擇一”進行繳費):
1.轉帳/匯款繳費【華南商業銀行(代碼:008)】
帳號:121-200-135-414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請將轉帳帳號末5碼或匯款單據影
本確實填/浮貼於報名表上。)
2.報值函件(現金袋)繳費
請將報名費用及報名資料,以現金袋郵寄至本會教育訓練處
,並註明參加「急救教練訓練」課程費用。
收據於開班時統一發給。
(三)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繳費
證明、1吋照片3張、個資使用同意書等郵寄、傳真
或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會教育訓練處(請務必確認
繳交資料齊全,恕不受理補件)。
(五)承辦人:蘇侑芯,電話:(02)2362-8232分機507。
傳真:(02)2363-9646;
E-Mail:yumi@redcross.org.tw
郵寄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紅十字會)。
十二、退費:報名完成後不克參加者,應於入訓測驗前3天完成申請。錄取後不克參加
者,應於開訓前3天完成申請。
(一)報名後未參與入訓測驗或錄取後未報到上課者,費用不予退還。
(二)報名後資格不符未能參與入訓測驗者,退還所繳費用,每筆需扣除
銀行匯款手續費(30元)。
(三)報名後入訓測驗未通過及未錄取者,退還所繳費用80%,並扣除銀行
匯款手續費(30元)。
(四)錄取後因故未能參與訓練者,退還所繳費用80%,並扣除銀行匯款手
續費(30元)。
(五)入訓測驗通過者,因錄取人數不足,致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
費用,銀行匯款手續費由本會吸收。
(六)因報名人數不足,致未能舉行入訓測驗及開班,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銀行匯款手續費由本會吸收。
(七)退費金額=(報名費用×應退還費用比例)-銀行匯款手續費。
(八)當報名人數未滿15人或錄取人數未滿15人,將於課前以電話或簡訊方
式通知,請務必確實填寫聯絡電話。
(九)上課時,請備【個人文具用品】、【個人衛生用品】、【環保杯/水
壺】等(本會設有飲水機,恕不再另提供礦泉水)。
(十)學員訓練期間交通及住宿自理。
(十一)女生請穿著長褲,勿穿低領口上衣。
(十二)上課期間恕無法提供汽車停車位。
(十三)若有問題,請與本會承辦人員聯繫。
十三、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修訂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