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最新消息

  • facebook
  • line
  • print

2021/04/22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0年北區城市基礎搜救初階訓練】時間5/15-5/30

紅十字會110年北區城市基礎搜救初階訓練

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國際紅十字公約及國際紅十字會議所決議各項原則精神,發展博愛服務事業。
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章程及救災隊設置要點。

貳.目的
培訓搜救人才,輔導分級組織成立救災志工團隊,協助政府執行國內、外災難救援任務,並擔任紅十字救災志工團隊種子隊員,以提升紅十字會整體緊急救援能力。

參.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指導單位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伍.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災隊第一大隊。

陸.參訓人員
本會及台灣省、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及新竹市等分級組織(以下簡稱北區各分級組織)專職工作人員或服務績效優良志工,年齡在55歲以下,無不良風評或涉案待查,具以下條件之一,由單位推荐者。
一.具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員」「水上安全救生教練」或「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證書者。
二.具紅十字會「急救教練」或「高級急救教練」證書者。
三.具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資格者。
四.其他經本會或北區各分級組織「專案推薦」,並經本會簽奉核准人員。

柒.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具上述條件之一者。
二.身體健康,無立即或潛伏性致命疾病(以體檢表為憑)。
三.詳填報名表(如附表1、附表2)並附上3個月內有效之體檢表及參訓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郵寄送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或傳真(02)2363-9646 本會賑濟處李政翰專員。
    電話(02)2362-8232分機609。
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7日止(星期五)。
五.依據報名書面資料考量近3年各地區救災備災工作實務需求審查,錄取人員名單於5月10日通知各推薦單位及個人,並公告於本會網站。

捌.訓練
一.學員名額:40人
二.時間:自本110年5月15日起至5月30日止,每週六、日(08:00至17:30),為期3週(6天)。
三.地點: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內湖訓練中心(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76號。
四.課程內容:詳如課程表。
五.師資:聘請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搜救隊成員及教官擔任。
六.訓練期間符合參訓時數規定(請參閱員參訓注意事項-附表3)且通過測驗者,
    由本會及臺北市政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

玖.規定配合事項
一.學員報到:110年5月15日上午8時前,穿著適合肢體活動之輕便服裝,
    準時至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內湖訓練中心7樓教室報到。
二.如遇不可抗拒之突發緊急事件,本會得展延或中止訓練。
三.學員應加強自我體能鍛鍊,以應訓練需要;並填具切結書(如附表4),保證受訓期間不遲到、早退、無故缺席
    或中途退訓,結訓後繼續為紅十字會服務,並應任務需要志願從事救災及教學訓練服務至少2年(結訓日起算)
    違者應無息退還所有訓練費用。
四.人操作服裝(著深色或黑色系列長袖衣服、長褲與安全鞋)及配備(四米繩、布魯治繩、扁帶、D型勾環、
    八字環、手套、馬克吊帶等)均需由學員自行負擔。

拾.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