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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11月20日世界兒童日】不剝奪權利 讓孩子在安全中成長

聯合國將11月20日訂為世界兒童日,以呼籲社會大眾對兒童權利、保護、教育和福祉的重視。

11月20日是世界兒童日 World Children's Day,非一般國人慶祝的兒童節,是聯合國訂定的專項性世界日,以遵守《兒童權利公約》為主要訴求,每個兒童有生命權最大限度的確保,各國都應保護兒童不受侵犯及安全存活發展。

國際社會雖一再呼籲,要把世界建設成為一個禁止向兒童施暴的和平世界,但每天在全球各地發生的衝突、暴力和戰爭、災難,使兒童不再安全,失去保障,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兒童,享有一個人的全部權利,享有一切人權,不能被任何人剝奪侵犯。尤其在極端艱困情況下的兒童,更要對這些兒童給予照顧,協助各國各族群的文化價值對兒童發展的重要性。

兒童權利公約不是制止家庭管教,不是製造家長、小孩的對立,重點在,對兒童的尊重!成人,應當把兒童當成一個人格獨立的人來尊重。兒童的權利包括:生活中享有的尊嚴,有安全保障,受到公平的對待,不受壓迫,享有公平的機會。在生活中,兒童的權利還包括遊戲、自理、選擇、犯錯、試錯等作為。大人不應把兒童學習的機會剝奪,更不能以不許犯錯的要求,暴力對待兒童。

新冠疫情COVID-19,全球貧窮人口激增,飢餓人數至少6.9億人,有4,700萬兒童受飢餓之苦,超過700萬名兒童受疫情影響,營養不良虛弱消瘦,甚至可能致死。有17億孩童遭暴力對待,1,200萬未成年女孩被迫結婚,1.3億未成年女孩沒上過學。幫助弱勢兒童獲得教育、健康、受保護等權利。

每個小孩都是獨立個體,不是國家、父母的私有品,更不是附屬品,所有人都必須尊重小孩的權益。「世界兒童日」這一天,保障兒童權益,建構幸福樂園,讓全世界兒童將共同歡慶,慶祝他們的權利,大人們認真傾聽孩子的呼聲,讓孩子遠離戰亂、飢餓、暴力,活在友善幸福的安全環境,重展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