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最新消息

  • facebook
  • line
  • print

2016/07/12

【立法院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專法 後續本會將提釋憲及行政訴訟】

針對立法院廢止紅十字會專法,王清峰會長召開記者會說明

針對立法院廢止紅十字會專法,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王清峰會長晚間召開記者會強調,紅十字會是人道組織,所有人道工作都將持續、不會停擺,但立法院廢除紅十字會專法有違憲疑義,紅十字會將尋求支持修法的立院各黨派立委連署聲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另外本會也將提出行政訴訟,以尊重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統一」原則(按,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紅十字會),維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是百年來專有使用紅十字標誌及名稱的組織。

立法院院會傍晚(12日)以45票贊成、9票反對,通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等人提案,廢止施行約62年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專法。執政黨及時代力量表示,廢專法不代表廢掉紅十字會,紅十字會還是會存在,只是回歸人民團體法以及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對此,王清峰會長表示,紅十字會法是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公益勸募條例則是民國95年制定,兩者雖然相距52年,但紅十字會從來沒有迴避公益勸募條例的規範。目前紅十字會多在重大的國內外災難、戰亂才辦理緊急募款,專案勸募期結束後,募款結果皆依法報衛福部;後續執行也依衛福部要求,專款專用,每三個月提出進度報告及財務報告,並公布於官網。同時,本會隨時接受衛福部查核及每年派會計師專業查核。專案結束後,法規雖未強制要求,本會也會自行委託會計師辦理查核、公告於官網,並於執行期間或結束時,製作進度報告或結案報告,提供捐款人責信。民國101年至今,已完成14份責信報告,本會絕無作假、曖昧或財務不明,歡迎大眾隨時索閱。

 以下為王會長宣讀「廢止紅十字會專法」聲明全文:
今天,中華民國105年7月12日,是紅十字運動最沈痛的一天!中華民國立法院,枉顧紅十字會的說明,未經委員會審查,在今天,以粗暴的多數廢止了民國43年10月18日制定、至今約有62年歷史、紅十字會賴以運作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專法。

我國紅十字會成立至今,已有112年歷史。清峰必須再一次重申,紅十字會是依日內瓦公約為了救援戰場上的傷病兵、保護戰俘及平民而成立的國際性人道救援組織,現今更為國內外從事救備災的重要組織。紅十字會財務清白透明,且接受衛福部的稽核,並無特權可言,一向本著良知與奉獻投入人道工作。如今,竟以莫須有的罪名,扼殺在苦難中始終為人道奉獻的天使「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這是台灣的不幸,也是國家的悲哀。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積極投入國內與國際的人道救援,並獲國際肯定,是另類的台灣之光。今天,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這樣一個閃耀著人性光輝的國際性人道組織,竟然在自己的國家遭到抺黑、摧殘,這是何等的悲哀與不幸?

百年紅會已被粗暴的折翼,清峰以及所有的紅十字會夥伴、志工相信,歷史會記住,一向自詡民主、自由的台灣,是全世界第一個,也是至今唯一一個廢除「紅十字會專法」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