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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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2

【本會人道貢獻獲一致肯定 立委呼籲專法存廢,應公開透明討論】

陳士魁前秘書長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今天(2日)上午召開「紅十字會法專法存廢及其影響」公聽會。王育敏召集委員強調,紅十字會法何去何從,應經由公開透明的討論,不應該架空委員會的權力。陳宜民委員則表示,紅十字會專法其源有自,有其歷史意義,廢除要再重建非常困難,若有不周全之處,應透過修法,來符合民眾期待。

上午列席的行政院陸委會、衛福部、內政部及外交部等肯定本會在兩岸遣返、尋人及國內外賑災之貢獻,至於專法存廢問題,則尊重主管機關權責及立法院國會朝野討論之決定。

這場公聽會,共邀請政治大學外交系趙國材教授、東吳大學法律系李子文教授、國際聯合勸募組織陳文良總監、本會陳士魁前秘書長、顧問謝英士律師、聯發處徐孝慈處長、王建魁志工、簡正舜志工及文化大學法律系許惠峰主任、萬能科技大學田飛生講師、陳昱龍律師、黃帝潁律師、文史工作者管仁健等人與會,並有多位立委出席。

本會顧問謝英士律師發言指出,台灣是個法治國家,所謂轉型正義的第一槍,竟然以古非今,對歷史最攸久的人道組織開槍,他個人相當遺憾! 他表示,我們可以討論紅十字會的組織運作以及人事管理應該如何更投入公益,更符合公益的目的,但若用廢法這種一刀斃命的方式對待,無異是開民主法治的倒車。看起來似乎僅是傷害了一個紅十字會,但對於千千萬萬投入人道救援,無以計數的志工可能傷害更大。人道精神是人類文明的重要資產,我們不應該輕易否定、摧毀我們對於和平、對於人道的堅持與價值。

陳士魁前秘書長強調,紅十字會依據日內瓦公約擔負著很大的國家責任,其他社團不大可能取代。因為這樣的特殊任務,全世界有157國有紅十字會專法或特別命令,還沒有聽說過要廢除的,他贊成透過修法來解決不合時宜之處。他也強調,外界說「紅十字會不受政府監督」,他過去擔任過紅十字會祕書長,依現行法制,紅十字會有三位監事分別來自於政府財政、主計及審計部門,財務亦始終接受內政部及衛福部查核,他不明白紅十字會哪裡不受政府監督?陳士魁任內經歷過汶川地震、緬甸納吉斯風災及莫拉克風災,他感慨地說:「從頭到尾,紅十字會沒有對不起中華民國,也沒有對不起台灣。」

對於外界以「台灣的紅十字會不被國際所承認」云云作為廢法的理由,紅十字會聯絡發展處徐孝慈處長以具體照片例證,指出包括九二一地震後,國際聯合會(IFRC)與本會簽訂援助合約,以及我國陸續於緬甸、斯里蘭卡、巴基斯坦、日本等救援中與各國簽署的援建協議,證明紅十字會在世界各地實質參與各項救援,絕對沒有因為我們不是IFRC的正式會員而退縮。透過IFRC的既有機制,不只是將台灣的愛心輸出,每當國內災害發生,紅十字會也透過IFRC的內部網絡,將台灣的災情與救援行動對外公告,引進外部資源。她強調,無論在天然災害或是武裝衝突,紅十字會有它特定的角色及任務,也是國內、兩岸及國際救援中相當重要的資源聯結管道,各國基於日內瓦公約中對於紅十字會任務的規範而制定專法,台灣也應當要審慎思考,如何更能與國際接軌,亦符合人民的期待。

國際聯合勸募組織大中華區培訓總監陳文良則表示,紅十字會不應該是藍綠戰場,真正的戰場需要紅十字會。他認為,紅十字會應該公共化,單一法人化,品牌化,專職人員專業化多元化。交戰狀態時,紅十字會是最重要的國際公認人道救援組織。「特權」可以透過修法來廢除,公益勸募條例2006年才通過,紅十字會法1954年設立。不能說紅十字會法不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因為是先有紅十字會法才有公益勸募條例,在那之前,無從規範起,反而國內的公益團體是到了2006年才開始接受規範,不能倒因為果。他認為專法才能專門監督紅十字會。

東吳法律系兼任教授李子文表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促進了日內瓦公約的產生,日內瓦公約也因為紅十字會長期有系統的努力,而不斷地加強、發展與改善。李教授表示,為什麼921大地震、八八水災、八仙粉塵暴燃、高雄氣爆和南台地震時,香港(1999, 2009, 2014, 2016) 、澳門(2009, 2016)、日本(1999, 2009, 2015, 2016)、智利(1999)、韓國(1999, 2009, 2016)、美國(2004)、中國(2009, 2010, 2012, 2015, 2016)、新加坡(2015)、紐西蘭、愛爾蘭、越南、泰國、斯里蘭卡、澳洲等國紅十字會、IFRC以及美國的USAID(2004、2012)、大陸的海協會(2016)都透過我國紅十字會捐助與聯繫?這些資料是不是至少可以證明紅十字會不是一個腐敗的機構?

政大外交系趙國材教授從外交層面表示,紅十字會實質上與各國紅十字會交往及合作,存在就是一個事實,若廢法很可能會面臨承認的問題,要再獲得重新的認可及交往可能很難。他呼籲外界應該從國際事務的角度去考量。

王建魁及簡正舜兩位志工分別從自身經驗表示,在國際間,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與各國搜救隊並肩合作,能參與台灣紅十字會國際人道救援,是畢生光榮,也見證台灣的紅十字會為國際紅十字組織接納。而在國內,紅十字會則是濟弱扶貧、救災救難永遠搶在第一線的團體,不問藍綠、政黨、宗教或地域,在他們的眼中「人道」永遠是第一。

萬能科技大學田飛生講師、文化大學法律系許惠峰主任及律師陳昱龍、黃帝穎皆肯定本會人道作為及貢獻,但仍認為本會並非國際聯合會正式會員國,支持廢除紅十字會專法、保留組織,回歸到人民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等規範。

另外,針對衛福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網站誤載本會於「95年12月27日至96年2月18日辦理勸募活動」,募得新台幣6億多元,並載明結案「毋須報部」一案,本會5月27日已致函衛福部聲明該期間並未辦理任何勸募,請其儘速刪除錯誤資訊。立法院衛環委員會王育敏召委今日也要求衛福部週六前完成查證,並將結果報知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以昭公信。

本會顧問謝英士律師

聯發處徐孝慈處長

國際聯合勸募組織陳文良總監

政大外交系趙國材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