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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5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108年北區基礎搜救訓練(初階) 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108年北區基礎搜救訓練(初階)

壹.依據:
     1.國際紅十字公約,並基於國際紅十字會議所決議各項原則精神,發展博愛服務事業辦理。
     2.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章程及救災隊設置要點。

貳.目的:培訓搜救人才,輔導分支會成立救災(難)志工團隊,協助政府執行國內、外災難救援任
     務,並擔任紅十字救災(難)志工團隊種子隊員,以提升紅十字會整體緊急救援能力。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以下簡稱本會)。

肆.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伍.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救災隊第一大隊。

陸.參訓人員:本會及台灣省、台北市、宜蘭縣、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及新竹市等分、支會
    (以下簡稱北區各分支會)專職工作人員或服務績效優良志工,年齡在50歲以下,無不良風評或
    涉案待查,具以下條件之一,由單位推荐者。
   1.具紅十字會「水上安全救生員」「水上安全救生教練」或「高級水上安全救生教練」證書者
   2.具紅十字會「急救教練」或「高級急救教練」證書者。
   3.具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資格者。
   4.具專職人員災害管理訓練結訓證明者。
   5.其他經本會或北區各分支會「專案推薦」,並經本會簽奉核准人員。

柒.報名及資格審查:
     1.具上述條件之一者。
     2.身體健康,無立即或潛伏性致命疾病(以體檢表為憑)。
     3.詳填報名表(如附表1)並附上3個月內有效之體檢表及參訓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郵寄送 (中華民國
        紅十字會總會 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或傳真(02)2363-9646 本會賑濟處李政翰專員
        聯絡電話(02)2362-8232分機609。
     4.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8年3月6日止(星期三)。
     5.依據報名書面資料考量近3年各地區救災備災工作實務需求審查,錄取人員名單於3月11日通
        知各推薦單位及個人,並公告於本會網站。

捌.訓練:
     1.員額:40人
     2.時間:自本108年3月16日起至3月31日止,每週六、日(08:00至17:30),為期3週(6天)。
     3.地點: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內湖訓練中心(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76號。
     4.程內容:詳如課程表(如附表2)。
     5.師資:聘請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搜救隊成員及教官擔任。
     6.受訓期間符合參訓時數規定(請參閱員參訓注意事項-附表3)且通過測驗者,由本會及台北市
        政府消防局核發結業證書。

玖.規定及配合事項:
     1.學員報到:108年3月16日上午8時前,穿著適合肢體活動之輕便服裝,準時至台北市政府消
        防局內湖訓練中心(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376號)7樓教室報到。
     2.訓練期間如遇不可抗拒之突發緊急事件,本會得展延或中止訓練。
     3.參訓學員應加強自我體能鍛鍊,以應付訓練需要;並填具切結書(如附表4),保證受訓期間不
        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或中途退訓,結訓後繼續為紅十字會服務,並應任務需要志願從事救
        災及教學訓練服務至少2年(由結訓日起算),違者應無息退還所有訓練費用。
     4.個人操作服裝(著深色或黑色系列衣褲)及配備(四米繩、六米繩、扁帶、D型勾環、八字環、 
        手套、馬克吊帶等)均需由學員自行負擔。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正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