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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0

【紅十字博愛講座「司法科學與人道行動」-李俊億教授主講】

紅十字博愛講座「司法科學與人道行動」-李俊億教授主講

紅十字博愛講座,今10日邀請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主講「司法科學與人道行動」-挑戰科學證據,維護人權公義。李俊億教授先後擔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中央警察大學刑事警察學系教授兼主任、科學實驗室教授兼主任、中央警察大學鑑識科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美國University of New Haven鑑識科學理碩士、英國University of Strathclyde鑑識科學博士。

李教授認為法醫科技的進步是司法人權的重要指標之一,因此「推動認證的法醫鑑定實驗室」、「積極培養法醫專業人才」。提醒用科學證據證明犯罪,這是基本要求,不要迷信科學證據,要進一步檢驗科學證據的可靠性,這才是負責任的態度。

總會王清峰會長極度讚嘆李教授專業、敬業、正直、謙卑、慈祥,是學生心目中的好老師,部屬心目中的好主管,是國家不可多得的鑑識專家。

這堂難得的講座,李教授舉幾宗發生過的重大案件,例如:江國慶案之致命科學證據、蔡學良案之槍擊證據、鄭性澤案之彈道重建做說明,提醒大家在相關證據尚未蒐集完整之前,研判要小心謹慎,沒有100%的把握,對於結論就必須有所保留,以免事後發現判斷錯誤,難以自圓其說,更容易遭受判斷草率的質疑。審查案件使用測謊,要謹慎小心求證,「測謊的應用若毫無節制,將是人權的殺手」。

還有科學證據可靠性的檢驗包括:有無標示靈敏度(Sensitivity)、有無品質管控(Quality control)、有無標示鑑別力(Discriminatory power)、鑑定結論是否誠實(Honesty)。若鑑定只選取部分檢驗結果、選取部分觀察到的結果,進行選擇性的推論,沒有呈現檢驗的全部真相,則為不誠實的鑑定報告。

現在社會很相信科學證據,但是科學證據未必科學,必須重視下列幾項問題。
檢驗科學證據是否科學?
是否具有可驗證性?
步驟是否符合規範?
是否有誇大誤導、超越科學極限的研判、超越證據範圍的研判?
過程是否有品管?
品管設計是否可以避免偽陽性與偽陰性?
研判是否公正誠實?
是否忠實呈現所有檢驗結果、觀察結果?
是否為選擇性的推論?

科學證據可以伸張正義,也可以造成冤獄,科學證據未必科學,鑑識及司法人員不可不慎。所有案件的證據都必須經過一再的檢視與測試,符合證據法則,才能維護公義與保障人權。

總會王清峰會長極讚賞李教授工作態度認真且敬業與專業

用科學證據證明犯罪,這是基本要求,不要迷信科學證據,要進一步檢驗科學證據的可靠性

李教授為人公正、誠實有正義感,還有謙卑、謙虛的品格

案件都必須經過一再的檢視與測試,實驗及新檢視,才能維護公義與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