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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3

【本會確認:六億募款數字應為南亞專案誤植 請衛福部儘速更正,以昭公信】

本會確認:六億募款數字應為南亞專案誤植 請衛福部儘速更正,以昭公信

本會確認:95年12月27日至96年2月18日期間,並無衛福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所載之「發起『災區國家災民緊急救援、中期安置及長期重建等」勸募活動」。該項目應為早已全數執行完畢並結案之南亞專案,衛福部不僅誤植期程,亦漏列支出部份,請衛福部儘速刪除錯誤資訊,以昭公信。

今日媒體報導,黃帝穎律師日昨於「紅十字會法專法存廢及其影響」公聽會中再次指稱,衛福部「公益勸募管理系統」中,紅十字會95年12月27日至96年2月18日有一筆募款活動,募得6億1,943萬7,468元,卻無任何支出。本會確認該期間並無募款活動,並於5月27日去函衛福部要求儘速更正,以免引發社會誤解;衛福部亦於公聽會中說明,部會間資料轉移可能有問題、時間久遠需要查證,允諾將於本週六前完成調查,回報立法院衛環委員會。

但由於茲事體大、極易引發外界誤解,本會積極清查、逐筆勾稽比對後證實,衛福部資訊錯誤,應為93年南亞海嘯專案之誤植。現說明如下:
一、 民國94年3月16日,本會以會字第0088號函報內政部之第18屆第1次理事會議紀錄中,通過討論案第四案「授權辦理南亞賑災捐款運用方式」敘明,本會自93年12月27日至94年2月18日止,已募得並入帳之現金為新台幣619,437,468元,募得物資部分為新台幣9,701,637元。截止94年2月21日止,支出現金113,769,988元、物資9,701,637元。該系統所載資訊不但年份失真,亦漏列當時支出,應為原主管機關內政部資訊轉移衛福部過程中,建檔出現失誤,後續亦未查證、更新。

二、 本會93年12月27日發起南亞海嘯專案勸募,至100年3月31日專案結束止,捐款含利息總計新台幣(以下同)7億 8,236萬5,752元,總支出6億7,593萬2,393元。因匯率、計畫變動及利息增加等因素,當時尚餘1億643萬3,359元。本會秉持專款專用原則,與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IFRC)研議,將剩餘款項全數執行南亞海嘯專案新增計畫,該新增計畫經第19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核定通過,並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三、前述南亞海嘯專案及後續新增計畫早已全數執行完畢。投入包括:印尼、斯里蘭卡、緬甸、孟加拉、印度、馬爾地夫等南亞海嘯受災國之緊急復原、住屋重建、漁船生計及長程救備災計畫,並支持IFRC設置之亞太區域備災中心物資。

四、南亞海嘯專案總支出6億7,593萬2,393元,新增計畫總支出1億687萬9,278元(包括:原南亞海嘯專案結餘款1億643萬3,359元及利息收入44萬5,919元)。相關結案報告先後於100年及103年提報主管機關備查。

本會所有專案及會計師查核報告皆刊載於官網。
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www.redcross.org.tw/home.jsp?pageno=2012091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