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紅十字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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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本會座談邀各方 聽意見廣納建言 強調紅十字會不隸屬於任何政黨 會法宜修不宜廢】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王清峰會長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王清峰會長今(3)日再次開誠布公的重申,紅十字會工作以人道為優先,不隸屬於任何一政黨,亦獨立於政府,每一筆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乾乾淨淨,各大專案都製作責信報告,向捐款人交待財務收支、執行進度及成果,如有違法,歡迎檢舉法辦,但請不要每每在災難發生時,以不實指控混淆視聽、積非成是。王清峰會長也再度重申,對於紅十字會法不合時宜之處確實可以做調整,紅十字會已經具體提出修法版本,願意廣納各方意見,聽取建言。

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陳琬惠秘書長肯定紅十字會很早即加入自律聯盟,自主揭露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她說,公益組織固然在募款時有義務說明捐款用途,但捐款人也有同樣義務在捐款前了解該組織,批評者不能光靠流言或懶人包去了解事情,當您的手指向公益團體時,也應自我善盡查證責任。她也呼籲面對公益,應該少些政治操作。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召開「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信與紅十字會法的存廢」座談會,計有內政部、衛福部、法務部、僑委會、國防部、立法委員辦公室、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本會國際人道法委員會委員等各界及來自台北、新竹、苗栗、台中、南投、雲林、嘉義、高雄、屏東、花蓮、台東、馬祖等各地分支會與志工代表等出席,大家針對「公益團體的社會責信」、「紅十字會的緊急募捐權」及「紅十字會法的存廢」進行討論。
  
與會分支會代表表示,紅十字會在全台各地發展包括救災、急救與水上安全訓練、居家服務、老人照護、弱勢關懷等服務,許多分支會均靠少數職員與大多數無私奉獻的志工辛苦經營,紅十字會對外也代表替台灣爭取更多國際空間的價值,希望外界能平心靜氣地去瞭解,不要政治操作或惡意抹黑而傷害一大群中立的紅十字志工,畢竟一棵大樹成長100年不容易,要砍掉卻是很容易,希望立委諸公慎思。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社會團體科陳永福科長表示,紅十字會有它存在的必要,也與一般民間社團不同,有國家賦予的法定責任,面臨有災難時,其他NGO不能被強制納入參與,但紅十字會是絕對必須參與,在戰時是唯一能進入戰場救援的公益團體。身為主管機關,內政部保持行政中立,但他肯定紅十字會提出的修法版本,期待未來能被理性的討論,會法第二十九條有關主動勸募權的部分,該如何兼顧平等及緊急性,是可以討論的。

與會的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何志揚秘書長指出,紅十字會法究竟存或廢,律師公會沒有定見,但他認為保留緊急募款權是必要的,此點在國外已經有先例。

幾位本會國際人道法委員會委員也先後發言。政大外交系趙國材教授表示,紅十字會實質上與各國紅十字會交往及合作,存在就是一個事實,若廢法很可能會面臨承認的問題,而變成「整體出局」,他呼籲外界應該從國際事務的角度去考量修法。東吳大學法律系李子文兼任教授則說,不理解為何原本簡單的事被政治化,雖然國際並未正式承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但紅十字會仍是存在的。國防部法律服務司法律服務處金甌處長則強調,政府部門已經在進行日內瓦公約的國內法化工作,這部分也是與紅十字會在密切合作。

衛生福利部王燕琴視察發言表示,八八風災發生時,她個人服務於行政院莫拉克重建委員會,深知紅十字會在災難重建時的付出與貢獻,「人在做天在看」,她相信事實勝於雄辯。而對於紅十字會法中緊急勸募這個部份,衛福部已有許多實務經驗可以參考,也會盡力與各個NGO做最有效率的配合。

公益團體自律聯盟陳琬惠祕書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何志揚祕書長 (右)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法律服務處金甌處長

兼任政治大學外交系趙國材教授(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