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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遺贈 可先規劃
【記者 李容珍台北專訪】
美國股神、世界第二大富豪巴菲特捐出三百億元給他所信任的基金會,贏得正面評價。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陳長文接受本報專訪時,也呼籲華人應將遺產捐助社會公益,他認為,能把自己得到的幸福與祝福,分享給更多弱勢朋友,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與祝福。
不應剝奪子女創造財富權
然而,他認為,華人習慣把孩子照顧得好好的,甚至極盡可能地賺盡財富,將遺產留給子孫,常因此影響捐做公益的意願。他說,創造屬於自己的財富,這其實應該是子女的「人生權利」,父母不應該剝奪他們體悟人生的權利。以下是訪談全文﹕
問﹕您曾提到,世界第二富豪巴菲特捐出三百億美元給長期投資的公益團體,事實上在台灣社會也有像巴菲特一樣捐款做善事的人,只是數量沒那麼大。你認為,台灣社會對捐資慈善事界數量不大的原因是甚麼﹖是受傳統價值觀影響,還是沒有被鼓勵﹖
陳長文﹕西方人的教育比較強調孩子獨立人格以及獨立生活技能的養成,這其實自然界裡動物的「教育」法則相同。
以狐狸為例,狐狸長至四、五個月的時侯,狐狸的父母就不再給小狐狸吃東西,當小狐狸還要撒嬌的去找父母要東西吃的時候,這時候父母親會用非常嚴厲的態度把小狐狸嚇走。
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希望下一代能夠早點獨立成長,因為狐狸的父母知道,他們不可能永遠保護自己的子女。
西方教育強調獨立
而西方人對子女的教育方式,在某方面,和狐狸非常相似。他們把「獨立」二字,當做送給子女最大的禮物。一方面,因為他們自己不可能幫孩子排除人生所有的困難,孩子總要學習面對自己的困難,二方面,也是更重要的,他們知道,一旦他們想去排除子女的困難,也等於剝奪子女體驗人生多樣性的權利。
要知道,有時一帆風順的人生,往往意謂著平淡無味,獨立的追求自己所屬的人生、克服一個又一個屬於自己的難關,並親手打造的屬於自己的成功,是人生最重要的功課,也是最重要的歷程。因此,他們比較容易有一些企業家,會傾向把大部分的財富捐作公益,而非留給子女。
華人社會財留子女
但華人社會,由於在歷史傳統上,就特別強調家庭的功能。從好的方面來說,家庭的互扶互助的傳統,可以補足社會福利制度的不足。但若從教育子女的觀點來看,華人社會過度習慣於把孩子「照顧的好好的」。
對於子女不但從出生到成長,呵護備至,父母親甚至還得幫孩子想到他出社會、成家立業、垂垂老矣時該怎麼辦,於是,很多父母親就會竭盡所能地攢聚財富,想要遺留子孫。這多少會影響華人社會,將個人遺產捐作公益的動力。
問﹕除了一般稅法鼓勵捐資之外,現行遺產稅要如何鼓勵民眾捐遺產稅給公益團體﹖
陳長文﹕其實,稅制的部分,對於公益參與的鼓勵,雖然也很重要,但我反而認為是相對其次事情。重點在於我們的社會如何看待金錢﹖如何看待自己身為社會的一分子所當盡的義務﹖又如何看待該給自己什麼樣的空間,去為他們自己的人生奮鬥﹖
堵住避稅漏洞
當然,捐一千萬,如果能因此節五百萬元的稅,代表企業主實質額外貢獻社會的金額是五百萬元,若稅制的設計是立於這樣的基礎,並因此能鼓勵企業或個人多捐款,這總是好事。
但相反的,如果稅制設計,是企業或個人捐一千萬,就能規避超過一千萬的稅負,那等於變相淘蝕國家稅基,實際上對達成社會總體的公益,非僅無益,甚至有害。
例如,曾經一度很流行的捐地抵稅,在過去一段時間成為「有錢人」逃稅避稅的工具,簡單說,「有錢人」的所得稅率多半是40%,為了抵減高額所得稅,就想辦法去收購私有既成道路,一般市場行情是以土地公告現值一成五到兩成價購,然後再以百分之百的土地公告現值申報列舉扣除,以適用較低的稅率。
規劃身後遺贈
這種避稅的方式相當惡劣,每年讓國家減少上百億的稅收。直到財政部去年修法,將捐地抵稅改以「購買的成本」核實減除,才算堵住使這種避稅漏洞。
總而言之,對於稅法,我的意見是,合理就好。但更重要的還是觀念,以及國人對自我的期待。
問﹕紅十字會收到遺產稅捐贈情形如何﹖你個人對財務捐贈方面,是如何處理﹖
陳長文﹕紅十字會收到的熱情捐款,來源很廣泛,個人遺贈也是善款的來源之一。至於我個人對財務的捐贈作法,我只能簡單地說,我個人會持續地用包括捐贈在內的方式,盡自己對社會的義務,以達成自己對得起自己所設的標準。
至於身後的遺贈,我也不打算細部地去說明,我只能說,既然我說了這些觀念,我自然會服膺自己的想法來作規劃。而同時,我也要藉這個問題,建議社會上其他財務上堪稱行有餘力的人,其實,能夠規劃自己身後的公益遺贈,已是一種難得幸福,更是上帝眷顧下,一種難得的祝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