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 政 劃 撥 捐 款
1. 請至全國各地郵局填寫劃撥單,詳填捐款人姓名、地址、電話及捐款用途。
2. 二人以上捐款,可於通訊欄內分別註明捐款人資料及金額,本會將分別開立收據,如人數較多無法填寫,可將捐款人名冊(註明捐款帳號及日期)傳真至本會,經核對無誤後,將依名冊開立收據(此作法可節省每筆15–20元手續費,亦可節省捐款人逐筆填寫的時間)。
3. 捐款帳號
  推廣紅十字運動 13008888
  國內救助 14341596
  國外救助 15978888 (人道救援專戶)
  急難救助 13008888 請需註明「急難救助」字樣
4. 戶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 。
5. 捐款1,000元以下,每筆手續費15元;1,000元以上,手續費20元。本項手續費由本會負擔。
6. 正常作業下,捐款人於劃撥後2–3週左右可收到本會寄送之收據。倘若因為重大災難發生,一時之間湧進大量捐款人時,作業將略為延遲,敬請捐款人諒察。